我是厦门人,来西港2年了。之前交了一个男朋友,没有工作。后来,去给人看店过一段时间,后又失业。
在西港,我一个人住,作为一个女人,我知道这不是很安全,但是,我依然万万没有想到,厄运真的就降临到我的头上!
3月1日晚上,严格意义上来说是3月2日凌晨3点的样子,我已经睡觉了。
突然,巨大的声响把我吵醒!房门外有人持续在踢我的门,我当时吓得不轻,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。
没等我回过神,我的房门已经被撞开!一个男人冲上来掐我脖,开始撕扯我的衣服。
我拼命反抗,想要摆脱他的双手,但是,招来的是他雨点般的拳头攻击。我反抗越厉害,他就打的越厉害!
几分钟后,他把我打晕迷。然后,他在我的床上将我强暴!整个过程,持续了大概有2个钟头。
我认识这个男人,他是福建安溪人吴某来。他从国内来西港的时间并不太长,我和他有过几次见面,都是在朋友的茶桌上,一起喝茶认识的,还吃过一次饭,还是我买的单,但我和他没有深交。
我没有想到,几次点头之交后,他就在前天深夜对我实施了暴行。
在我的房间里,他对我实施暴力和性侵犯近两个钟头。完了之后,他拉我到卫生间持续冲洗我的下身超过10分钟,想毁灭证据。然后,他拿起我房间内的水果刀,又挟持我到楼下,然后把我带到了就在附近的他自己居住的公寓里。
当时已经到了早上6点左右,整个挟持我的过程中,我已经完全顺从,没有一点反抗,因为,当时我早已经被他打得意识模糊,没有也不敢再有反抗。
在他的公寓里,他继续对我殴打,并警告威胁我:老实一点,楼下有保安,别想着逃跑,不然就把你卖去缅甸。
他公寓的那个房间里,有两张床,他把当时已经虚脱几近晕迷的我放在一张床上,然后,他在另一张床上昏沉沉的睡了过去。
3月2日上午,大概11点左右。我从半梦半醒中挣扎着坐起身,看他依然在昏睡,非常死,稍作犹豫,我鼓起勇气,决定逃走。
当时我的手机还剩10%不到的电,万幸还有电!我在飞机上给一个我经常坐他车的本地人发信息,让他来接我。他到了之后,我偷偷溜出房门,坐电梯从4楼下来,然后走出了公寓。
我出了公寓,上车后,我怕本地人担心,不敢拉我,就说去大润发。等到半路,我让他把我拉到了海豚警察局报警,然后,我又到了ob警察局,警察给我录了口供。
3月2日下午,西港警察在他的公寓内将他抓获!同时被抓的,还有当时他的另外一个从福建刚来的朋友(那个人住在隔壁的房间,全程没有参与)。
3月3日,他那个朋友因为与此事无关,被保释了。
现在,吴某来依然在押,但是,他在警察局一口咬定我们是男女朋友关系,他说那天晚上就打了我一巴掌。简直满口谎言!
吴某来是安溪人,他是来西港干网赌电诈的,他进去后,他在外面的网赌公司老板、同伙、他的亲戚们等现在每天通过纸飞机给我发威胁信息,让我承认我们是男女朋友关系,是正常的发生性关系以及发生了感情纠纷才吵架!
我在此发毒誓:我和他不是男女朋友关系,在此之前我和他没有发生过任何关系。那天晚上,他暴力破门,对我进行强暴和殴打,这个犯罪事实他无可狡辩!好,退一步说,就算是男女朋友关系,他那晚的行为,就不是强暴和暴力殴打我吗?
这两天,我一直在西港的医院做各项身体检查,验伤、固定强奸的各项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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